近年来,一些飞行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不少,一方面,航空企业认为培养飞行员耗费了国家的巨大财力,所以,在飞行员离职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另一方面,飞行员认为,飞行员的离职也属于正常的人才流动,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保障其离职的权利。
为此,本报特邀请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市场研究部部长朱庆宇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教授两位专家,就以上问题作出深入解析,给现行的航空制度建言献策,以期能促进我国航空业健康和长久的发展。
如何理解飞行员这个职业的概念?
朱庆宇:从职业概念来说,飞行员是一个比较广义的职业称谓,就好比工程技术人员是一个比较广义的职业称谓一样。普通技术人员在企业的流动一般是不受约束的,而掌握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的高级技术人员的离职或流动,则往往受到企业较为严格的约束,对这样的现象,社会上也多理解。
那么,飞行员的职业分类和状况也是如此,当一名从航校毕业的学员拿到飞行执照后,在航空公司登上飞机,只是飞行员职业生涯的开始,从实习驾驶员、到转机型训练、右座副驾驶、左座副驾驶、直到晋升为机长(白昼、夜航或全天候机长)及责任机长,这个过程需要漫长的理论与实践的培养、训练、考验,在成为责任机长之后还有飞行教员和飞行检查员等职业岗位的分类。
所以,航空公司对飞行员管理与一般企业一样,也是按照技术岗位分类进行的。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只有拥有机长技术水平并能够担任机长责任的飞行员,才是航空公司真正的核心飞行技术人才。由于机长飞行员在航空公司处于生产运输的核心要害地位,对于机长以上飞行员离职的流动约束,就比普通技术的飞行员更为严格。
因此,我们在分析和考察飞行员离职或流动现象时,如果将职业称谓中的“广义泛指”或“狭义特指”加以区分,就能够理解分析得更透彻一些。
为什么飞行员离职这么难?
朱庆宇:航空公司按照企业化模式进行管理,在现实中普通飞行员离职和流动并不难,而且每年流动数量还是不少的。虽然一般飞行员是未来机长飞行员的人才苗子,但是,航空公司对于晋升为机长及具有机长以上飞行技术的飞行员才有比较严格的岗位离职的约定,而新航空公司只瞄准机长飞行员或已达到准机长资格的飞行员进行招募,再加上目前我国民航拥有机长以上飞行技术的人才数量稀缺,航空公司往往不惜代价挽留,因而形成现在所谓的“离职难”和“流动难”。
因此,这个“离职难”现象只是特指机长以上的高级飞行人才,并不是指目前普遍宣传和社会所理解的广义的飞行员这个职业,这应当认真地澄清。
高远洋:飞行员离职难,本质上有两个原因:
一是供求关系失衡。这二十年来,中国民航得到了飞速发展,已做到了全球第二,而理应提前进行条件准备的飞行员培训工作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飞行员严重短缺,跟不上民航业的快速发展。到2015年,我国飞行员缺口将高达1.8万名,而我们的培训能力不够、培训资源不足,目前我国7所培养学历飞行员的院校每年输出的飞行员总数仅为2000人左右。
另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的飞行员培训模式。目前,我国民航飞行员基本上都是采取航空公司委托培养方式。在我国,飞行员培养费用奇高,个人一般难以负担,所以通常由航空公司花巨资进行委托培养,且航空公司需要一个漫长的培养过程,还要承担飞行员学员培训中途被淘汰的风险,这样培养出来的飞行员对航空公司来说自然要作为自己的价值不菲的“人力资产”,自然会限制飞行员的流动。当然,航空公司限制飞行员流动的行为不应超出当初与学员签订的委托培养合同条款之约定。
如何看待飞行员离职难的现象?
朱庆宇:所谓飞行员“离职难”现象,看似是由其它航空公司的高薪所引发,而实质根源是机长飞行员人才的资源短缺。我国民航业和航空运输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和高速增长的时期,机长飞行员人才稀缺,对于民航发展和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均是一种约束,而短时间内在国内解决高级飞行员人才资源稀缺的情况,是比较难的。
我们主张,在高级飞行员人才资源稀缺状况下,对现有的人才资源应当加以更加合理配置与合理使用,以最优和最大化地发挥人才使用效率,通过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来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我们既不能造成现有稀缺人才低效率使用的情况,更不能造成我国航空运输业混乱发展和无序竞争的状况。
为此,我国应当进一步扩大和加快对飞行员特别是机长飞行员的培养。目前我国航空公司从世界范围内招募机长飞行员,扩大机长飞行员的供给来源,这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和方法。
现行的《劳动法》能否保障飞行员的权利?
朱庆宇:现行的《劳动法》以及行业性法规基本上能够保障。假如有一些飞行员提出了内容极端的权利,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飞行员能够在航空公司之间稍微自由地进行人才流动,是否会促进各大航空公司更为良性和健康的竞争?
朱庆宇:“自由的人才流动”与“良性健康的竞争”两种情况是可以并存,也可以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就目前来说,对于何谓“自由的”,何谓“良性与健康的”的问题的判断标准应当趋向一致,这更为重要。飞行员、航空公司、社会及媒体应当多沟通交流,大家应当在充分了解共同所依赖的民航这个行业特性的基础上,再追求各自的有个性的特性。
高远洋:适度合理的飞行员人才流动有利于促进飞行员成长、调动飞行员积极性,也会促进各大航空公司更为良性和健康的竞争,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飞行员人才争夺上航空公司间千万不能出现非理性的恶性竞争,因为,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从安全角度考虑,飞行员队伍还是相对稳定些比较好。
飞行员离职难的困局最终如何破局?各方如何做才能化解劳资矛盾?
朱庆宇:“发展是硬道理”。对于劳资矛盾,我们应当不回避、敢担当、有耐心、不气馁,依靠法律和政策,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努力促进我国民航业健康和长久的发展。
高远洋:改变现行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模式,进行市场化培训,打通从私人驾照、通用航空职业驾照到航空公司商照的培训渠道,建立完善的飞行员市场化培训体系。在美国,在役的公共运输航空公司的飞行员中有一半以上来自于通用航空,且主要是由飞行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市场化培养。
国家在政策上要给予进行支持,如给予培训机构飞行小时补贴、或者直接对飞行员学员给予学费补贴。美国就曾经颁布过一个关于飞行员培养的联邦法案,使成千上万参加飞行员培训的学员得到了政府的补贴与资助,正是这一时期飞行员的大量培训,为日后美国民航业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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